工作报告
原州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牢记使命 高举旗帜
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原州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日 审议稿)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 李春生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原州区纪委常委会向纪委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及区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区委对开好这次全会进行了研究审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对我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态度坚决的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管党治党从宽松软逐渐走向严紧硬。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纪律审查为重点,努力协助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注重压实责任,管党治党意识明显提升
(一)管党治党责任逐级压实。区委先后召开11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盯紧压实责任,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认真落实“三级同述”“三级包抓”约谈提醒、责任考核、督查检查等长效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有效。制定了《2017年原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原州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2017年原州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制作印发了“两个责任”清单口袋卡片500余份,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履职对表对标,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区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调整纪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加强包片联系和指导,将责任延伸到基层村和站所,确保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三)监督检查形成全覆盖。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三个督查组,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对全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48个区直部门(单位)进行了督查检查。共发现问题11个,涉及18个部门,通报曝光4人,并责成党委(党组)书记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5人(次),办理区委书记批示转办件21件。
二、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力度显著加大
(一)执纪审查机制不断完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贯彻“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以解决乡镇纪委“零办案”为突破口,深化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机制,采取“交办、领办、督办、协办”等措施,压实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责任,规范执纪审查权力运行,提高执纪审查工作力度,2017年,全区11个乡镇全部完成自办案件,消除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空白点”,共立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实现了自办案件“全覆盖”。
(二)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突破执纪审查难点,推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化,紧紧抓住问题线索不松手,限时办结不松劲的节奏,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94件,处置问题线索210件,初核206件,谈话函询4件;立案案件70件,同比增长92%,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党纪处分65人、政纪处分5人);给予问责处理62人(诫勉谈话35人,书面检查22人,通报2人,警示谈话3人)。
(三)执纪审查安全得到进一步落实。逐级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安全规范,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区委、政府支持,筹措资金30万元,解决了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一批办案设备,及时配发给办案协作区和设备紧缺的乡镇。统筹协调全区11个乡镇,配齐配全纪委工作人员,建成简易谈话室,消除了执纪审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三、坚持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紧盯节庆假日持续纠治四风。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国庆、中秋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的通知》,层层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先后5次对64个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4人,通报曝光2起。
(二)干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抽查了95个(次)部门单位,发现问题25件,通报问责单位12个,处理问责党员干部9人,对4名干部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社会监督持续加强。强化社会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利用《新原州报》和各村“村村响”等宣传媒介,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举报的良好氛围。
四、集中整治“微腐败”问题,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一)惩治“微腐败”回头看成效明显。组织开展涉农扶贫领域问题“回头看”活动,加强与扶贫、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问题线索分类台账,实行销号核查。对2016年以来反映涉农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共排查梳理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7件。指导督办示范点张易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取消低保(高龄)168户226人,追缴退回民政资金8.55万元;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危房危窑项目改造户41户;取消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10户1086人。
(二)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紧盯涉农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力打击了“小官小贪”。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初核涉农扶贫领域违纪案件71件,经初核了结40件,适当处理9人,立案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上缴财政违纪资金7.35万元,通报曝光11起18人。
(三)“331”机制作用发挥明显。制定下发了《原州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投诉问题处理流程》,“331”监管平台共受理群众咨询748件,全部回复办理;受理投诉问题16件,梳理后作为咨询类问题予以处置答复的9件,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7件,调查核实后失实了结6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五、强化党纪条规教育,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
(一)政治建设更加突出。督促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安排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相关制度规定,坚定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方向。
(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加强。组织全区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在进行时》《蝇贪之害》等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典型案例6次,统筹安排全区200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到黑城监狱、法院警示教育中心、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全区116名新任职新调整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开展了“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纪律警示教育实现全方位全覆盖。
(三)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成立了巡察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了对区水务局、农牧局的首轮巡察,发现农牧局存在两个方面7个问题,水务局存在四个方面12个问题,都已分步进行了整改,移交问题线索9条,针对水务局班子不团结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积极协调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我区2个乡镇“两个责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的专项巡察,对发现反馈的23个问题线索进行了逐一核查处理,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六、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锤炼“打铁”素质,增强政治担当。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学习、集中宣讲培训,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精准聚焦具体问题,边学边改、以学促做,着力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拖增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征求意见、集中学习、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切实纠正认识上的偏差。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开展执纪审查专项业务培训,通过“以案代训”“实战练兵”等方式,学习掌握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程序、纪律要求、查办案件技巧等相关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三)完善内控机制,管住权力运行。坚决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六个不准”要求,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合理搭配办案人员力量,严格请示审批程序,约束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律、干净干事。坚持做到问题线索处置及时报告、立案审查逐案报告、提出处分意见专题研究,全链条明晰审批程序,消除监督盲区,防止违规问题发生,切实将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权力在监督中规范运行。
(四)主动先行先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区委全面领导监察体制改革,人大、政府、检察院、编办等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从考察转隶人员、机构设置、办公场所配置等方面,全力支持原州区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2月25日,我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对全区履行公权力人员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政府、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密切配合,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虽然我区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责任意识比较薄弱;二是有的党委、纪委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主动性不强;三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四是个别党员干部作风漂浮、不作为、不担当的现象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排除错误思想干扰,重整行装再出发,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报告中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自治区党委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市委张柱书记在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特殊赶考之年,要实施好“三大战略”,打好“六场硬仗”,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二次党代会的精神,牢记使命、高举旗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整治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治,切实纠治“四风”问题,防止反弹;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三不为”问题的督查,督促党员干部唤醒担当意识;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一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大力开展宣讲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全区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更加优良。三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说一套,做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政治上阳奉阴违,工作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切实用严明的纪律保障政令畅通。
二是忠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办事,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通过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解决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为、不担当等问题,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人、处理一事、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以“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是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实。一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工作机制,实现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全覆盖,认真指导联系包抓单位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完善“三个清单”,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巡察和经常性督查工作制度,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实,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二要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分管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身上。通过签字背书、公示公告、约谈提醒、问责追究等措施,把“两个责任”压实到乡镇、站所和村一级党组织,促进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三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及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样、“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坚决追究问责。
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使述责述廉内容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提升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提高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职能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压实“两个责任”,督促所属单位落实好“三务公开”,各村“三委”开会研究,积极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好5项具体工作(年初签订一份责任书,年底党员领导干部撰写一份述责述廉报告,每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每月督促检查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
三是抓好巡察检查工作。《党章》规定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按照“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重点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严格落实《原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规划》,每年开展2轮以上巡察,在区委本届任期内实现对全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48个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巡察全覆盖。2018年,要完成对3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9个部门党组织的巡察任务。
三、以专项治理为载体,多措并举惩治涉农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不变,研究制定《原州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紧盯脱贫攻坚、民政救助、低保分配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损害惠民政策的问题,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以扶贫资金、低保救助资金和村集体发展资金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富民政策落到实处。要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快查快结。
二是加大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一要联合财政、审计等涉农部门,对涉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实施单位和乡村干部在落实涉农扶贫项目政策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变上访为下访的方式,进村入户与农户交谈,对涉农扶贫资金发放的表册与农户进行对账,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对已脱贫摘帽的村开展“回头看”。对未脱贫摘帽的村,加大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集中精力把扶贫领域腐败的问题存量降下来,坚决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三要重点查处腐败问题后面的保护伞。坚持把惩治“小贪”同扫黑除恶势力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影响脱贫富民政策落实的家族势力和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出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查处。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查结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
三是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监管机制。加大对“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投诉问题的处理力度,将“331”监管平台作为收集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窗口,进一步监督检查各涉农部门、各乡镇涉农信息及时公开情况,认真办理监管平台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监管平台受理的投诉问题快查快结、及时回复。区纪委监委要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60%以上,对运行过程中失职或不作为、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使监管平台发挥出让群众明白、值得信赖的公示作用。
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是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针对“四风”问题容易出现花样翻新隐蔽性强的新特征,紧盯重要节点不放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通过深入开展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接受网络举报等方法,对发现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享乐奢靡之风,决不让“四风”现象有立足的空间。
二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重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紧紧抓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喝、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准配置装潢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文山会海等问题,通过查处问责督促整改,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果。
三是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民培训教育年、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等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努力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持公私分明,坚持崇廉拒腐,坚持尚俭戒奢,坚持吃苦在前。树立和培养优良的家风家规,不断提升个人和家庭道德修养水平,使党员干部知敬畏,人民群众有信心。
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着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要在遏制增量、减少存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原州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链条的案件,着力解决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惠民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二是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的要求,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坚决纠正,做到有反映必调查、必回复,确保信件线索件件有着落,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行为严肃问责,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回复的真实性。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严格执行初核、立案、处理意见请示报批制度,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因地制宜查处突出的个性问题,切实把责任压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实行“双问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充分利用监察12种调查措施,严肃查处职务违法犯罪,确保审查调查监督质量,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人人有责的认识,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决深化标本兼治。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增强党纪警示教育实效性。认真分析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原因,督促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各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到固原监狱、原州区法院、检察院等警示教育中心接受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守住廉洁勤政的底线。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职责
一是强化纪检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承担的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对党忠诚,要把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质,为此,必须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政治理论、品德修养、党性锻炼三门必修课,以新《党章》对照自己、提高自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抗腐定力,在坚守党性原则上,在维护党和人民集体利益上,敢于唱黑脸、挺直腰杆子、瞪大眼珠子,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进一步坚守理想信念,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纪检干部既要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又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纪法衔接的新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本领要求与日俱增。要在提升掌握政策理论能力上下功夫,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在提升专业能力上下功夫,既要学习党纪条规又要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在提高依法调查本领上下功夫,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惩治腐败的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评判。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真正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监督范围扩大了,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一定要把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抓实,一定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名誉不沾灰尘。坚持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对执纪违纪、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坚决予以清除,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坚定政治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如期完成我区脱贫攻坚任务,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